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幸災樂禍 (2014.10.05)

我們歷代先賢為中華文化留下了許許多多言簡意賅的成語,使我們能夠簡潔輕易的表達出複雜的思想或意境,有些成語時至今日在英文裡頭還往往找不到類似的表達法,這種例子真是不勝枚舉。

比如「幸災樂禍」一語,它在中華文化裡已經存在著有一千五百年以上的日子(註一),時至今日,我想連許多小學生都能琅琅上口,隨口而出,但是在英文裡,卻很少有人能夠如此輕易的表達出類似的意境。

在西方文化裡頭,亞里斯多德時代的希臘文有「epichairekakia」一字堪比「幸災樂禍」,可能是字太長難記難唸,因此雖然英文借用了此字,但始終未能普及,到了中古世紀時,拉丁文出現了「delectatio morosa」一語,英文再度借用,並將之英語化為「morose delectation」來表達類似「幸災樂禍」的意思,但可能也是因為同樣原因而始終未能普及化,只有少數專家學者會用,一直到了1895年左右,德文出現了「schadenfreude」這個字,始為英語世界表達「幸災樂禍」的意境解了套。

德文的schadenfreude=schaden+freude,它是一個複合字,schaden=harm傷害,freude=joy快樂,即「幸災樂禍」之意,其發音比「epichairekakia」與「morose delectation」相對的容易,加之複合字的造字在字義上也相對的容易記,再加上近代教育的普及化的時代因素,因此它在英語世界開始慢慢的被接納。

近年美國有些電視節目履屢有用到「schadenfreude」這個字借題發揮,尤其是家喻戶曉的「The Simpsons」這個卡通節目裡頭將之發揮得最為淋漓盡致,Lisa替她爸爸Homer解釋說:Schadenfreude is a German term for 'shameful joy',taking pleasure in the suffering of others.翻成中文:Schadenfreude是德文“可恥的快感”的用語,即以別人的痛苦為快樂


「幸災樂禍」的這個概念在中華文化裡已經流傳了有一千五百多年的歷史,因此我們的大人小孩都能在日常生活中琅琅上口使用,反觀,schadenfreude」所代表的類似的概念在英文裡頭算是剛剛萌芽的階段,因此,能夠在日常生活中琅琅上口使用的人可以說是寥寥無幾。


最近在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連續看到與該字相關的報導,標題如下:

Karzai joins a long list of leaders ungrateful for U.S. support:Ranging from schadenfreude to outright anger.

Karzai(阿富汗剛卸任總統)成了一長串的(外國)領袖們對於美國的支持忘恩負義的一員:他們對美國做出的忘恩負義的事情包括「幸災樂禍」到「公然的憤怒」(註二)。

因此報導之故,有感而發,乃疾筆撰此短文聊表學無止境之意。



註一:「幸災樂禍」出自北齊顏之推(531年~591年)《顏氏家訓》:
若居承平之世,睥睨宮闈,幸災樂禍、首為逆亂。

註二:美國政府二戰後在世界各地撒錢金援許多國家,結果卻往往被忘恩負義的各國政客領袖發表言論臭罵。
二次大戰,美國出兵歐洲大陸,在法國諾曼地登陸,打敗了納粹德國,拯救了整個歐洲,當然包括法國在內,但是,戰後的法國總統戴高樂,最喜歡和美國政府唱反調。
美國在阿富汗戰爭自二○○一年至今十餘年,花了將近三兆美金,像當年越戰一樣,最後是草草收場,準備今年底完全撤出阿富汗,最近剛卸任的阿富汗總統Karzai,他當年要不是美國政府的扶持,根本坐不上總統大位,因為自己國內政治派系擺不平,卸任前不久就開始頻頻對美國政府放砲,連一位這麼落後、這麼貧窮的國家的卸任總統都這麼囂張。

註三:大學時唸過四年的德文,這些年下來很少用,因此差不多忘光光了,唯獨德語的發音當年打下好基礎,因此尚能輕鬆應付得來,「schadenfreude」這個字,因為會唸,當然很容易就記住了。



2014年9月26日 星期五

古典音樂的式微? (2014.09.25)

如果你喜歡古典音樂,
尤其是小提琴的話,
你應該知道Joshua Bell這個人-
他是國際知名的小提琴家。

七年前華盛頓郵報為了一篇文章,
特地邀請他,
頭戴棒球帽,
假裝是街頭藝人,
在華盛頓地鐵站出口處拉小提琴,
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會停下腳步,
聆聽這位大師的表演並給小費。

結果是:
只有27人停下腳步,
其他1070人匆匆忙忙經過視而不見,
好像大家對「古典音樂」興趣缺缺?

我個人的感覺是:
(1)
可能因為正值尖峰時段大家都在趕時間,
(2)
可能因為他拉的曲子不是一般人熟悉的,
(3)
可能因為古典音樂已經是越來越冷門了。

你的看法呢?

註:參考華盛頓郵報的文章與錄影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lifestyle/style/joshua-bell-is-playing-in-the-metro-again-this-time-you-can-plan-to-be-there/2014/09/23/7a699e28-4282-11e4-9a15-137aa0153527_story.html?wpisrc=nl-headlines&wpmm=1



猶太人 (2014.09.22)

你對「猶太人」的了解有多少?

在近代史上大家記憶猶新的是:
二戰時他們遭到希特勒大屠殺。


世界上無人不知他們很會賺錢,
但老一代人總說猶太人很吝嗇。

猶太人自古自詡是上帝的選民,
他們聰明絕頂是全世界公認的。

下面的這些數據會使你很震撼,
猶太人佔世界人口還不到0.2%
但諾貝爾獎自1901年頒發至今,
猶太人獲得諾貝爾獎比例超高:

經濟學:41%
  學:28%
物理學:26%
  學:19%
  學:13%
和平獎: 9%

他們兩千年前被古埃及法老王放逐,
流離遷徙到歐洲各地打拼出人頭地,
也許因為他們太聰明、太會賺錢了,
因此至今仍然到處受到忌妒與排斥,
Anti-Semitism 仍然是他們的夢魘!




三千煩惱絲 (2014.09.17)

古人云:三千煩惱絲!

你知道一個人到底有幾根頭髮嗎?

根據二○一四年九月份時報週刊(Time Magazine)的統計:

每個人平均約有90,000150,000根髮絲,因人而異。

可見當初撰此文者並未實際上去算過!

其說法雖然不是很科學,但也已世世代代傳誦久矣!


到底文人就是文人,目的只在於表達那個意境而已!


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我打敗了蝙蝠俠! (2014.07.13)

一到夏天,日常生活中最令大家傷透腦筋的事情莫過於蒼蠅與蚊子的騷擾,雖然人類絞盡腦汁發明了各種各樣的殺蟲劑,仍然無法徹底的消滅這些所謂的害蟲,甚至還讓蜜蜂遭到無妄之災而大量滅絕,看樣子,似乎唯有牠們在自然界的天敵如蝙蝠、青蛙等能夠有效的制衡其繁衍。

往年夏天傍晚打網球時,往往會有幾隻蝙蝠前來湊熱鬧,因為那是牠們吃晚餐的時間,牠們就在我打球區附近紛飛捕獵昆蟲飽食一頓。

蝙蝠能夠發出甚強的超聲波,此超聲波遇到物體時便反射回去,蝙蝠的耳朵收到回聲,就能辨別出該物體的距離和大小,此種以回聲探測物體方位的方法就叫作「回聲定位」,雷達就是科學家根據此原理而發明的定位系統。

我有好幾次打網球時突發奇想,看我能否用球擊中那些在我打球區穿梭飛行的蝙蝠,但是,那些蝙蝠俠的確厲害,往往飛到球的附近立即折返或改變方向,避開來球後遠走高飛。

今天傍晚去打球時,艷陽仍然斜掛天際,六點半之後,太陽公公才下山歇息去了,他老人家前腳一走,馬上就有兩隻蝙蝠出門覓食,在我附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飛呀飛的,看樣子好像收穫不錯的樣子。

我們彼此互相尊重,牠們覓牠們的食,我打我的網球,彼此不相干擾,話雖如此,以前嚐試擊中牠們的念頭偶而也會浮上心頭,我心裡正想著想著、打著打著,說時遲那時快,我正要去打那飛過來的球時,一隻蝙蝠正好反方向朝著球撲過去,就像兩輛汽車迎頭相撞一般,唯一不同的是:蝙蝠撲網球,就如雞蛋碰石頭一般,蝙蝠立即掉落地上,我想,這下子,一定凶多吉少,尤其這隻蝙蝠看起來好像是隻幼齒者,更是不堪一擊才對,我站在旁邊看著,牠還一直在蠕動著,過了約莫三十秒鐘,牠居然掙扎著翅膀,一下子又像蝙蝠俠般的飛走了,真是太奇妙了。

我想牠只不過是被球擦撞撞昏了,暈了過去,幸好沒有受傷或被打死,不然的話,我可能一個晚上都會忐忑不安的。

以前的突發奇想,想用網球擊中在空中飛舞的蝙蝠俠,沒想到我今天居然做到了,其實,那完全是意外,就如同被雷擊一般,要用網球打中一隻空中飛舞的蝙蝠的機率真是百萬分之一或更低,真是太奇妙了!



Wow! 我今天意外的打敗了蝙蝠俠! Yea!


2014年6月16日 星期一

Don’t tickle me! (2014.06.15)

Don’t tickle me!
這個句子你會怎麼翻成中文呢?

我的翻譯是:不要ㄋㄧㄠ我!

這是我從小的講法,從小就講ㄋㄧㄠ,但是我從來不知道
ㄋㄧㄠ這個字如何寫,最近查遍中文字典,居然連ㄋㄧㄠ
這個音都沒有,真是奇怪!

tickle這個字查遍英漢字典,最常見的翻譯是:搔,搔癢。
準此:Don’t tickle me!
可以翻成:不要搔我,不要搔癢我。
你平常說話會說「不要搔我,不要搔癢我」嗎?
我個人總覺得此翻譯不是很順暢的口語表達法!
你有其他更口語化的表達法嗎?

tickle這個字在客家話裡是:
ㄋㄟㄨˊ(梅縣腔,二聲)或ㄋㄟㄨˋ(陸豐腔,四聲)

因此之故,我一直在思索與該音近似的漢字為何。

果然,在某一個機會裡因為查「撓」字而得到了啟發。
「撓」字的意思有:搔、搔癢、抓、輕輕抓等等,而「撓」字的音為
ㄋㄠˊ,與客家話的ㄋㄟㄨˊ或ㄋㄟㄨˋ音極其相近。

中國大陸幅員廣大,往往一個字因為南腔北調的關係,出現許許多多不同的唸法,「撓」字在字典裡的注音是ㄋㄠˊ,ㄋㄧㄠ的唸法則是小時候
外省同學說時學會的,因此ㄋㄧㄠ應該也是普遍的方言唸法之一,所以個人認為「撓」是個破音字,口語唸成ㄋㄧㄠ時,其意義為搔、搔癢!

結論:
Don’t tickle me!
的最佳中文翻譯是「不要撓(音:ㄋㄧㄠ)我!」

你認為如何呢?

歡迎批評指正!

註一:

「趴」字也是一個需要現代化的重新定義的單字。
翻開字典,「趴」字標準定義是:臥倒、倒臥,如:趴在地上、趴在桌子上。

我想大家都用過「軟趴趴」的用語吧?
「趴」者「軟」也,但字典裡卻沒有這個定義。
大家有無說過「這豬腳煮得、燉得很趴」?
「趴」者「軟、爛」也,把豬腳夾起來放到盤子上,它立刻就趴了下去,此即軟趴趴的豬腳也!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連這些最基本的用語都沒有加以釐清,真是太離譜了,一個如此龐大的國家機構,裡面養了多少的所謂的專家,不是好高騖遠,就是終日無所事事,坐領高薪,等著退休過著舒適的日子,真是有愧國人的期待。

註二:

有些方言語彙與表達法非常生動,但在國語中卻付諸闕如,此時就該收納到現代字典裡,如閩南語的「摃龜、膨風、菜鳥、嗆聲」等等,它們都是大家目前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語彙。

目前客家話語彙被普遍的接受與用到日常生活中者則少之又少,我一直在想,客家話裡頭的「長屁股」這個詞應該是一個值得大家採用的語彙,它是指一個人到別人家作客、訪問或聊天,但一坐下來之後就賴在那裡,要等主人直接或間接下逐客令才會離開者(例子:老張真是個長屁股,真怕他來訪。)此詞和英文裡的to buttonhole (someone)這個動詞有異曲同工之妙。

註三:

中國自鴉片戰爭以降,為了追趕上歐美各國在科學與工業的發展,因此把大量的人力與物力都投入了科學與工業的研究,頭腦好的年輕人幾乎都以當科學家、工程師為第一選擇,長年下來,投入社會科學的好人才就相對的稀少,再加上,共產黨當政後,更不允許有任何其他不同思想的發展,人民生活中充滿了政治語彙,社會思潮被壓抑得無處宣洩,進而抑制了現代化中文語彙的出現與發展。

中文自從胡適之等提倡白話文以來,開啟了現代化中文寫作的新形態,之後,由於連年戰亂,並未有取得很大的進展,接著,共產黨建立了新中國,千頭萬緒中,以為羅馬化中文是一條通往現代化的大道,結果是不了了之,接著又以為簡化漢字是普及教育的捷徑,凡此種種都阻滯了中文現代化的進程。

試看台灣一直都使用傳統字體,但並未因此影響到教育的普及化與現代化,相反地,卻遠遠走在大陸前面,加上台灣一直在各方面都比較早與世界接軌,大量的吸收、融會外文而發展出許許多多更能容易表達現代思想的中文語彙(如:秀、粉絲、脫口秀、瓶頸、管道、渠道、磨合等等),加上年輕一代更靈活與豐富的音樂詞曲創作與表達方式,使得現代中文語彙的發展,取得了更大的進展,進而間接的影響到了大陸社會。

個人多年來從事中文輸入法的研究,因為工作上的需要而搜集了大量的現代化中文語彙,在此過程中,可以說是見證了中文現代語彙演進與發展的軌跡,深感中文語彙現代化還有一個很大的發展與進步空間,這應該是當前務實的專家學者們的工作與任務吧!


2014年1月22日 星期三

From aggregate to aggregator

From aggregate to aggregator   (2014.01.23)

一月十九日星期天下午,一面吃中飯、一面看電視,正好轉到某一頻道在播放已故蘋果公司執行長賈伯斯的發跡過程,聽口音,應該是一家英國公司製播的節目,我雖然對賈伯斯其人其事知之甚詳,但還是好奇的繼續的看下去,當廣告時間我去廚房時,突然之間一句話閃入了我的腦袋裡:Steve Jobs is the greatest aggregator of modern software and hardware technology.

因為aggregator這個字而勾起了我當年初到美國唸研究所時的一段往事。

雖然從學生時代就一直非常認真的學習英文,但是當年國內的英語學習環境不是很理想,幾乎完全是靠著自己摸索與苦讀,別無他法,吃了不少苦頭,其成效也當然有限,尤其是英語會話的表達能力非常薄弱,平時難得有機會開口,即使有,也不敢開口,因此,實際上是到了美國之後才開始真正動口說英語的,也可以說是被逼出來的。

當年出國時,還帶著外祖父母同行,先到日本拜訪親友,停留了三天,然後飛往紐約,又停留了三天,之後,小舅舅開車把我送到灰狗巴士站,七月天,穿著西裝打著領帶,拎著兩個大行李,熱得滿身都是汗,坐上巴士,一路走走停停,又不敢睡覺,幾乎坐了將近一天的巴士始到達目的地,因為一路旅途飛行加上舟車勞頓好幾天,到學校報到辦完手續後,累得睡了兩天都沒吃沒喝,第三天起來後,到學校的一個小餐廳用餐,坐在櫃台前望著牆面上的菜單,看了半天,有看沒有懂,最後只看懂「Hot dog」兩個字,因此就點了「熱狗」充飢,那是我到美國後自己點來吃的第一餐,現在回想起來,真是有夠糗的!

開學後,慢慢的認識了一些來自台灣的留學生,大家在自助餐廳碰面時可以一起吃飯聊聊天,倍感親切,一個多月過後,又逐漸的認識了更多的來自其他國家的留學生,當然也認識了一些美國當地的學生,大家越混越熟,吃飯時,天南地北的聊,讓我大開眼界,其間發生過許許多多有趣的事情。

在我認識的美國學生中,有兩位至今仍然令人印象深刻與難忘,一位女生名字叫作Dorothy,細皮嫩肉、高高胖胖的,人很風趣,她特別喜歡和一些印度、巴基斯坦學生混在一起,另外一位是唸化學系的研究生Jerry Brown,留著短髮,總是打著蝴蝶結,人很和藹風趣,我們常常吃飯時坐在一起聊天,有一天他很好奇的問我說:為什麼你才來了幾個月,你的英語卻比大部份的外國學生說得好?他還因此特別考了我一下,問我「the total fines amount to an aggregate of about $200」是什麼意思?

本身是學土木工程的,因此知道混凝土(concrete)的成分是:水泥(cement)、細沙(sand)、碎石子(aggregate)與水(water)aggregate就是俗稱的碎石子、碎石塊、小石子或小石頭,但是,Jerry Brown問題裡的aggregate明顯的與我專業知識所學的aggregate不相干,幸好,我還知道aggregate的另外一個意思是「總共」,因此「the total fines amount to an aggregate of about $200」的意思是「所有罰鍰加起來總共約二百元」,同桌只有我一個人答對了,他很吃驚,也對我大為誇獎。

嘿嘿!我平日努力打下的紮實基本功還聊足以自豪。

話說賈伯斯這個人,大學都沒有好好的唸書,也沒有任何的電子或電腦的專業知識,但是,他是個滿腦子充滿著理想與追求完美的實踐者,他也是個伯樂,他很幸運,一生之中能夠碰到過兩匹千里馬:前有Steve Wozniak,後有Jonathan Ive,前者是電子工程師,早期的蘋果電腦都是出自他手,後者是出身英國的工業設計師,蘋果近二十年來,外形亮麗、紅極一時、深深吸引著消費者目光的產品如MacBook Pro, iMac, MacBook Air, iPod, iPod Touch, iPhone, iPad, iPad Mini等都出自他手,除了這兩位之外,當然還有其他數以千計的工程師在幕後默默地工作幫他達成目標,總而言之,賈伯斯是個充滿理想的實踐者,他是這數位時代最具有獨到眼光,把現代軟硬體科技加以完美整合而製造出最人性化、又吸睛的蘋果產品的「總其成者」「集其大成者」。

真有意思,多年前的一個「aggregate」字,經過了這麼多年的發酵後,冥冥之中、突然之間在我的腦海裡激盪出了這麼一句話:賈伯斯是一個最了不起的aggregator,即「總其成者、集其大成者」,他成功的將現代軟硬體科技完美的整合與呈現在蘋果的產品裡頭。

註:
aggregate當作名詞時,除了有「碎石子、碎石塊、小石子、小石頭」等工程上常用的翻譯之外,還有「合計、總計、總共」等意思。



aggregator這個字是屬於日常生活中的罕用字,因此英漢字典或英漢辭典或線上中文字典都難以找到恰當或令人滿意的中文翻譯,基於個人多年的鑽研與體驗,乃將之譯為「總其成者」「集其大成者」,似乎頗為妥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