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6日 星期一

Don’t tickle me! (2014.06.15)

Don’t tickle me!
這個句子你會怎麼翻成中文呢?

我的翻譯是:不要ㄋㄧㄠ我!

這是我從小的講法,從小就講ㄋㄧㄠ,但是我從來不知道
ㄋㄧㄠ這個字如何寫,最近查遍中文字典,居然連ㄋㄧㄠ
這個音都沒有,真是奇怪!

tickle這個字查遍英漢字典,最常見的翻譯是:搔,搔癢。
準此:Don’t tickle me!
可以翻成:不要搔我,不要搔癢我。
你平常說話會說「不要搔我,不要搔癢我」嗎?
我個人總覺得此翻譯不是很順暢的口語表達法!
你有其他更口語化的表達法嗎?

tickle這個字在客家話裡是:
ㄋㄟㄨˊ(梅縣腔,二聲)或ㄋㄟㄨˋ(陸豐腔,四聲)

因此之故,我一直在思索與該音近似的漢字為何。

果然,在某一個機會裡因為查「撓」字而得到了啟發。
「撓」字的意思有:搔、搔癢、抓、輕輕抓等等,而「撓」字的音為
ㄋㄠˊ,與客家話的ㄋㄟㄨˊ或ㄋㄟㄨˋ音極其相近。

中國大陸幅員廣大,往往一個字因為南腔北調的關係,出現許許多多不同的唸法,「撓」字在字典裡的注音是ㄋㄠˊ,ㄋㄧㄠ的唸法則是小時候
外省同學說時學會的,因此ㄋㄧㄠ應該也是普遍的方言唸法之一,所以個人認為「撓」是個破音字,口語唸成ㄋㄧㄠ時,其意義為搔、搔癢!

結論:
Don’t tickle me!
的最佳中文翻譯是「不要撓(音:ㄋㄧㄠ)我!」

你認為如何呢?

歡迎批評指正!

註一:

「趴」字也是一個需要現代化的重新定義的單字。
翻開字典,「趴」字標準定義是:臥倒、倒臥,如:趴在地上、趴在桌子上。

我想大家都用過「軟趴趴」的用語吧?
「趴」者「軟」也,但字典裡卻沒有這個定義。
大家有無說過「這豬腳煮得、燉得很趴」?
「趴」者「軟、爛」也,把豬腳夾起來放到盤子上,它立刻就趴了下去,此即軟趴趴的豬腳也!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連這些最基本的用語都沒有加以釐清,真是太離譜了,一個如此龐大的國家機構,裡面養了多少的所謂的專家,不是好高騖遠,就是終日無所事事,坐領高薪,等著退休過著舒適的日子,真是有愧國人的期待。

註二:

有些方言語彙與表達法非常生動,但在國語中卻付諸闕如,此時就該收納到現代字典裡,如閩南語的「摃龜、膨風、菜鳥、嗆聲」等等,它們都是大家目前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語彙。

目前客家話語彙被普遍的接受與用到日常生活中者則少之又少,我一直在想,客家話裡頭的「長屁股」這個詞應該是一個值得大家採用的語彙,它是指一個人到別人家作客、訪問或聊天,但一坐下來之後就賴在那裡,要等主人直接或間接下逐客令才會離開者(例子:老張真是個長屁股,真怕他來訪。)此詞和英文裡的to buttonhole (someone)這個動詞有異曲同工之妙。

註三:

中國自鴉片戰爭以降,為了追趕上歐美各國在科學與工業的發展,因此把大量的人力與物力都投入了科學與工業的研究,頭腦好的年輕人幾乎都以當科學家、工程師為第一選擇,長年下來,投入社會科學的好人才就相對的稀少,再加上,共產黨當政後,更不允許有任何其他不同思想的發展,人民生活中充滿了政治語彙,社會思潮被壓抑得無處宣洩,進而抑制了現代化中文語彙的出現與發展。

中文自從胡適之等提倡白話文以來,開啟了現代化中文寫作的新形態,之後,由於連年戰亂,並未有取得很大的進展,接著,共產黨建立了新中國,千頭萬緒中,以為羅馬化中文是一條通往現代化的大道,結果是不了了之,接著又以為簡化漢字是普及教育的捷徑,凡此種種都阻滯了中文現代化的進程。

試看台灣一直都使用傳統字體,但並未因此影響到教育的普及化與現代化,相反地,卻遠遠走在大陸前面,加上台灣一直在各方面都比較早與世界接軌,大量的吸收、融會外文而發展出許許多多更能容易表達現代思想的中文語彙(如:秀、粉絲、脫口秀、瓶頸、管道、渠道、磨合等等),加上年輕一代更靈活與豐富的音樂詞曲創作與表達方式,使得現代中文語彙的發展,取得了更大的進展,進而間接的影響到了大陸社會。

個人多年來從事中文輸入法的研究,因為工作上的需要而搜集了大量的現代化中文語彙,在此過程中,可以說是見證了中文現代語彙演進與發展的軌跡,深感中文語彙現代化還有一個很大的發展與進步空間,這應該是當前務實的專家學者們的工作與任務吧!


2014年1月22日 星期三

From aggregate to aggregator

From aggregate to aggregator   (2014.01.23)

一月十九日星期天下午,一面吃中飯、一面看電視,正好轉到某一頻道在播放已故蘋果公司執行長賈伯斯的發跡過程,聽口音,應該是一家英國公司製播的節目,我雖然對賈伯斯其人其事知之甚詳,但還是好奇的繼續的看下去,當廣告時間我去廚房時,突然之間一句話閃入了我的腦袋裡:Steve Jobs is the greatest aggregator of modern software and hardware technology.

因為aggregator這個字而勾起了我當年初到美國唸研究所時的一段往事。

雖然從學生時代就一直非常認真的學習英文,但是當年國內的英語學習環境不是很理想,幾乎完全是靠著自己摸索與苦讀,別無他法,吃了不少苦頭,其成效也當然有限,尤其是英語會話的表達能力非常薄弱,平時難得有機會開口,即使有,也不敢開口,因此,實際上是到了美國之後才開始真正動口說英語的,也可以說是被逼出來的。

當年出國時,還帶著外祖父母同行,先到日本拜訪親友,停留了三天,然後飛往紐約,又停留了三天,之後,小舅舅開車把我送到灰狗巴士站,七月天,穿著西裝打著領帶,拎著兩個大行李,熱得滿身都是汗,坐上巴士,一路走走停停,又不敢睡覺,幾乎坐了將近一天的巴士始到達目的地,因為一路旅途飛行加上舟車勞頓好幾天,到學校報到辦完手續後,累得睡了兩天都沒吃沒喝,第三天起來後,到學校的一個小餐廳用餐,坐在櫃台前望著牆面上的菜單,看了半天,有看沒有懂,最後只看懂「Hot dog」兩個字,因此就點了「熱狗」充飢,那是我到美國後自己點來吃的第一餐,現在回想起來,真是有夠糗的!

開學後,慢慢的認識了一些來自台灣的留學生,大家在自助餐廳碰面時可以一起吃飯聊聊天,倍感親切,一個多月過後,又逐漸的認識了更多的來自其他國家的留學生,當然也認識了一些美國當地的學生,大家越混越熟,吃飯時,天南地北的聊,讓我大開眼界,其間發生過許許多多有趣的事情。

在我認識的美國學生中,有兩位至今仍然令人印象深刻與難忘,一位女生名字叫作Dorothy,細皮嫩肉、高高胖胖的,人很風趣,她特別喜歡和一些印度、巴基斯坦學生混在一起,另外一位是唸化學系的研究生Jerry Brown,留著短髮,總是打著蝴蝶結,人很和藹風趣,我們常常吃飯時坐在一起聊天,有一天他很好奇的問我說:為什麼你才來了幾個月,你的英語卻比大部份的外國學生說得好?他還因此特別考了我一下,問我「the total fines amount to an aggregate of about $200」是什麼意思?

本身是學土木工程的,因此知道混凝土(concrete)的成分是:水泥(cement)、細沙(sand)、碎石子(aggregate)與水(water)aggregate就是俗稱的碎石子、碎石塊、小石子或小石頭,但是,Jerry Brown問題裡的aggregate明顯的與我專業知識所學的aggregate不相干,幸好,我還知道aggregate的另外一個意思是「總共」,因此「the total fines amount to an aggregate of about $200」的意思是「所有罰鍰加起來總共約二百元」,同桌只有我一個人答對了,他很吃驚,也對我大為誇獎。

嘿嘿!我平日努力打下的紮實基本功還聊足以自豪。

話說賈伯斯這個人,大學都沒有好好的唸書,也沒有任何的電子或電腦的專業知識,但是,他是個滿腦子充滿著理想與追求完美的實踐者,他也是個伯樂,他很幸運,一生之中能夠碰到過兩匹千里馬:前有Steve Wozniak,後有Jonathan Ive,前者是電子工程師,早期的蘋果電腦都是出自他手,後者是出身英國的工業設計師,蘋果近二十年來,外形亮麗、紅極一時、深深吸引著消費者目光的產品如MacBook Pro, iMac, MacBook Air, iPod, iPod Touch, iPhone, iPad, iPad Mini等都出自他手,除了這兩位之外,當然還有其他數以千計的工程師在幕後默默地工作幫他達成目標,總而言之,賈伯斯是個充滿理想的實踐者,他是這數位時代最具有獨到眼光,把現代軟硬體科技加以完美整合而製造出最人性化、又吸睛的蘋果產品的「總其成者」「集其大成者」。

真有意思,多年前的一個「aggregate」字,經過了這麼多年的發酵後,冥冥之中、突然之間在我的腦海裡激盪出了這麼一句話:賈伯斯是一個最了不起的aggregator,即「總其成者、集其大成者」,他成功的將現代軟硬體科技完美的整合與呈現在蘋果的產品裡頭。

註:
aggregate當作名詞時,除了有「碎石子、碎石塊、小石子、小石頭」等工程上常用的翻譯之外,還有「合計、總計、總共」等意思。



aggregator這個字是屬於日常生活中的罕用字,因此英漢字典或英漢辭典或線上中文字典都難以找到恰當或令人滿意的中文翻譯,基於個人多年的鑽研與體驗,乃將之譯為「總其成者」「集其大成者」,似乎頗為妥切。

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banzai, bonsai & tofu

banzai, bonsai & tofu     (2013.05.17)

你認得這三個英文字嗎?

我猜,一般人至少認得最後一個字:tofu           (註一)
一看就感覺那好像是「豆腐」之意,是不是呢?

banzai呢?猜猜看,乃「萬歲」也!

bonsai呢?猜猜看,「盆栽」是也!

這三個英文字的共同點是:它們都是出自「日文」的英文字!

但是,明明「萬歲」「盆栽」「豆腐」都是中華文化裡頭司空見慣的字彙,洋人怎麼硬是從「日文」翻成「英文」,而不是從「中文」翻成「英文」呢?

挺令人納悶的,不是嗎?

其來有自,話說從頭:

古代的「絲路」開展了中外文化的交流,其實,說是貿易往來更貼切些!

唐朝時,玄奘(註二)去印度取經,然後把佛經帶回中國並加以翻譯,這應該算是真正歷史上中外文化交流的濫觴!

大唐盛世時,日本有許多人到中原吸取中國文化,一位名為「吉備真備」者以漢字偏旁創造了日文的「片假名」,這是中日文化交流的盛世!

元朝時,馬哥波羅數度遊歷中土,前前後後近三十載,回到威尼斯後於獄中口述了一本舉世聞名的「馬哥波羅遊記」或稱「東方見聞錄」,首次把中國文化介紹給歐洲各國,這是中西文化交流很重要的一個里程碑。

明朝時,鄭和下西洋,率領了人類史上最龐大的艦隊周遊各國,主要目的是宣揚國威,途經南洋、印度、阿拉伯,遠至非洲,他早了哥倫布將近九十年出海遠航世界各國,尤其在阿拉伯留下了許多為人津津樂道、家喻戶曉的故事如「辛巴達七航妖島」或稱「辛巴達航海歷險記」,這是中外文化交流的另一個高潮。

奇怪的是,中國自此之後開始了某種程度的「鎖國」政策,而在此同時,西方各國卻因為發現新大陸反而迅速崛起,及至工業革命後,西方勢力更是強大,無人能敵,到處殖民,燒殺擄掠,豪取強奪,中國此時正直清末,政府腐敗,國力衰弱,但仍要以大國自居,對於列強的要求,視若無睹,鴉片戰爭爆發,泱泱大國卻不堪一擊,賠款、割地、開放通商港口,自此,西方勢力對中國是予取予求。

鄰近的日本,經過了明治維新,搭上了西方工業化的腳步而越來越強盛,此時,看到了西方勢力之所向披靡,又看到了中國這塊任人宰割的肥肉,當然也想要分一杯羹,乃發動了侵華戰爭,剛開始時真是勢如破竹,自忖這塊大肥肉非他莫屬,沾沾自喜,殊不知「蛇吞象」,何其容易?

二次大戰,日本吃了兩顆原子彈才投降,戰敗後被盟軍(其實是美軍而已)佔領,因此大批的美國大兵進駐日本,戰後沒幾年接著又爆發了韓戰與冷戰,因此更多的美國部隊駐紮日本,為了戰略物資的補給,美國又不得不扶持日本的工業復甦,接著和美國的貿易也越來越頻繁,也因此,美日之間的文化交流也更加的熱絡,再次的加強了日本的西化與工業化,美國也因此漸漸的開始吸取了日本文化,因此將「banzai」「bonsai」「tofu」之類的用語傳回到美國本土,成為了英語字彙的一部分。

二次大戰後,中國爆發內戰:
毛東取得了政權,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鞏固政權而開始了長達三十年的鎖國狀態,完完全全離開了世界舞台。

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撤退到台灣,因為冷戰,靠著美國的撐腰,還勉勉強強在聯合國保有一席之地,但對世界局勢已無任何的影響力。

兩個中國,雖是二次大戰的戰勝國,但卻對戰後世界局勢的影響大大不如戰敗國的日本。

日本想要靠「硬實力」稱霸世界,卻吃了閉門羹,沒想到之後不久卻靠著其「軟實力」,行遍天下,無往不利,還賺進大把大把的鈔票,連我們的日常用語如「萬歲」「盆栽」「豆腐」等,都被他們轉口輸出到西方世界,造成了外人都以為那些字彙是出自日文的錯誤觀念。

悲哀呀!

美國自從一次大戰以來就成了世界強權,因此常以世界警察自居,到處派兵參戰,正義懍然地想要改變世界向美國看齊,自以為拳頭大就可以吃人夠夠,卻往往事與願違,就如近年的出兵伊拉克、阿富汗為例,不知道花了多了的「銀彈與子彈」,十年後,不但搞得自己焦頭爛額,經濟上也幾乎步上了財政懸崖,更搞得回教世界的人民憤憤不平、牙癢癢的,頻頻借鏡日本二次大戰的「kamikaze」手法以「人肉炸彈」反制之。  (註三)

美國常常想要展現其「硬實力」,結果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真可謂得不償失也,就如以前的越戰一樣,最後只得草草收兵了事,這又是一個「硬實力」行不通的例證。

回教世界的人雖然對Uncle Sam(山姆叔叔)恨之入骨,但是,當他們看到了一杯冰冷的可口可樂、聞到了肯德基炸雞的香味、嚼了一口麥當勞的大麥克漢堡、聽到一曲美國流行音樂、遊了一趟迪士尼樂園、觀賞一部好萊塢影片後,迅即心都軟了,在他們心中,美國還是蠻可愛的呢!

這就是「軟實力」的厲害之處。

希特勒當年叱吒風雲,不可一世,以為「硬實力」可以打遍天下無敵手,結果是一敗塗地,最後與情人一起自殺以謝國人,德國人付出了多麼慘重的代價呀!戰後,德國因為冷戰而得以重生,於是致力於工業發展,日後,靠著他們機械工業輸出全球,尤其是他們的汽車工業,獨霸世界,看起來,反而是展現「軟實力」方使得別人心服口服,把大把大把的鈔票往他們的口袋送。

日本軍國主義者,當年同樣的以為自己的「硬實力」足以征服東亞,完成其東亞共榮圈的美夢,結果是吃了兩顆原子彈才心不甘情不願的投降,沒想到,靠著韓戰與冷戰而得以重生,因緣際會而發展出獨步全球的電子工業與相機工業,有誰沒有買過SONY的電晶體收音機、Walkman隨身聽、錄音機、彩色電視等產品?之後,他們的電影、漫畫、動漫產業也開始在全球各地產生了無比的影響力,試看,當今有誰不知道、不喜歡那可愛的Hello Kitty的?

又在在的證明了「軟實力」的偉大。

中國自鴉片戰爭以降,熬過了百餘年的苦難,現在終於站起來了,有自己的原子彈、氫彈、飛彈、人造衛星,拳頭是夠大了,「硬實力」是有了,連美國都是敬畏三分,但是她付出了多麼慘痛的代價呀!

毛澤東自己飽讀四書五經等歷史古籍,卻擁抱馬克斯、恩格斯、列寧等的共產主義思想,把中華文化的精髓「儒家思想」棄之若敝履。

中國經過了三十年的實驗方知共產主義把他們帶入了死胡同,幸有鄧小平及時改革,方使中國能在短短的三十年內,把人民的生活水準提高到百餘年來、前所未有的繁榮地步。

但是要「居安思危」呀!

當前,中國的最大危機乃在於「精神文化」的「空洞化」!

西方的傳教士幾百年來就一直想要使中國子民誠服於教廷之下而未果,現在正是他們想要乘虛而入的空窗期,這種「宗教侵略」與「文化侵略」若一旦成功,那將是儒家思想的空前浩劫。

千百年來,儒家的「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中心思想,經過了歷歷代代的千錘百鍊與洗禮,苟有不合時宜之處,其軸心仍然是亙古不變的圭臬,這就是中華文化的「軟實力」所在,執政當局,別再束之高閣了。

基督教思想是講「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現代西方人都已逐漸遠離這種思維,難怪目前其上教堂的人口是空前的低靡(歐洲好像是只有20%左右),神權思想的時代早已過去了,難道還要讓中國人走回頭路嗎?

儒家思想是講「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比較人道、合乎人性的的思維,這是中華文化的「軟實力」之所在,一定要好好的加以發揚光大才好啊!

萬望,未來新一波的文化交流能夠讓世各國進一步認識「儒家思想」的精髓,進而對未來世界文化作出更大的貢獻。


註一:自從中國改革開放後,美國各界人士和中國的接觸越來越多,也因此,逐漸的對中文有更多的學習與瞭解機會,目前已有很多的人逐漸用中文拼法的中文的多doufu代替日文拼法的tofu了。

註二:玄奘應該是中國歷史上最早、最偉大的留學生!


註三:kamikaze即二次大戰日本神風特攻隊以自殺飛機攻擊美國軍艦。

註四:除此之外,尚有圍棋:
           日本人稱之為「碁」日文發音為「ご」英文發音為「Go」
          或者稱之為「囲碁」日文發音「いご」英文發音「I-go」。



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

四字真言


四字真言     (2012.07.01~2013.04.10)

數千年來,人類文明在不斷的演進與累積,時至今日,使我們擁有了無數非常珍貴的智慧結晶!

在這資訊爆炸的時代,你能夠想出來、你個人認為最了不起、足以代表人類智慧結晶的〔四字真言〕嗎?

下面兩者是經常縈繞在我腦海裡、我個人認為很了不起的人類智慧結晶的〔四字真言〕,茲提出來和大家分享。

(1) 精神層面:食色性也!

語出<孟子>,告子曰:食色性也……!

孔子在<禮記>裡也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可見先賢數千年前即看透了人類的本性。

人若不吃東西,就會餓死,隨之,人類就會絕種。
人若沒有性慾,就無法傳宗接代,其結果是滅種。

這如此簡單的〔四字真言〕說明了人類(也可以說是所有物種吧)靠著那些最基本的本能而得以枝繁葉茂的延續下去,放諸四海皆準。

也許因為如此,它造就了中國人愛吃、懂得吃的文化。
也許因為如此,它造就了中國人傳宗接代的家庭觀念、清明祭祖的傳統,擴而大之,乃有「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偉大理想。    (註一)

(2) 物質層面:E=MC2

愛因斯坦不知道花了多少時間與數學運算,最後得到了下面的一個結論,即:

E=MC2

也就是說:能量=物質x光速的二次方

其運算過程可能複雜得沒有幾個人看得懂,但是,其簡潔的數學方程式結論,幾乎可以說是人人一看就懂。

愛因斯坦能夠如此的〔化繁為簡〕,真是天才中的天才,一點也不為過!

太不可思議了,太了不起了!


註一:
當然,也造成了今日人口爆炸的危機,使得中國政府不得不進而實行了一胎化的
政策,而一胎化政策實行了三十年後,反而又造成了社會結構的問題,也就是說:
男女失衡,以後很多男孩子可能會取不到配偶。
人口老化,年輕夫妻除了要養小孩,還有四個老人家要照顧。





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

四大小提琴協奏曲


四大小提琴協奏曲      (2013.03.20)

記得好像是小學四年級以後才開始接觸到古典音樂,那時候直覺的就喜歡那悅耳的旋律,但並不知道那就是古典音樂,而真正迷上它應該是始於初二吧!

在那個年代,收音機是我們兄妹大家週末聆聽古典音樂的唯一管道,而當年唯一提供古典音樂知識與靈感者則是中廣。

週末時,我們大家經常圍著收音機,一面寫功課,一面聽音樂,算是我們小小天地裡頭的一個莫大享受。

媽媽有時候忙不過來,就會叫我們年紀大的男孩幫忙,哥哥比我難叫,因此,通常一聽到媽媽的叫聲,我就會趕快跑去幫忙,從來不會和哥哥計較。記得有一次媽媽又在叫我們幫忙,說巧不巧,那時候正在播放歌劇卡門的詠嘆調:是當代最有名的女高音卡拉斯(Maria Callas)唱的,聽得不能自拔,沒聽完絕對離不開,因此隔了好一陣子媽媽又在叫了,並且氣呼呼的說:那有什麼好聽,那就像沒斷氣的雞在叫一樣:並同時模仿著雞被割頸後未斷氣前的ㄍㄧㄍㄧㄍㄜㄍㄜ叫聲,使得我立即拔腿去幫媽媽的忙。

隔了這麼多年,每每想起那件往事,心裡仍然有著一股深深的歉意,媽!真是對不起!

聽了這麼多年的古典音樂,我還是偏愛小提琴的小品和協奏曲,其次是鋼琴、長笛或橫笛(flute)和法國號(French horn)。

高中時有一年暑假住在大舅家,早上醒來時,小舅收音機即傳來悠揚的小提琴音樂聲,頓時吸引住了我的耳朵,好美的琴聲與旋律,驚嘆此聲只應天上有,後來才知道那是刻意隱瞞自己是該音樂作曲者的克萊斯勒(Fritz Kreisler)的作品。

又有一年,輾轉的從一位親友那裡拿到一幅日本藥廠的大掛曆,翻了一下,看得我心花怒放,莫名的興奮,因為日曆裡頭都是當代世界聞名音樂家的藝術照,仍然記得當代四大小提琴家:海飛茲(Jascha Heifetz)、曼紐因(Yehudi Menuhin)、史登(Isaac Stern)、法藍雀司卡地(Zino Francescatti)都有入列,真是如獲至寶。


我喜歡的小提琴小品很多,尤以克萊斯勒(Fritz Kreisler)的經典作品如愛之喜、愛之悲、中國花鼓等等最為膾炙人口、令人百聽不厭。

而小提琴協奏曲則以下面的四大經典協奏曲,最為世人耳熟能詳與熱愛:

貝多芬: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作品61
Beethoven: Violin Concerto in D major Op.61
下面是Joshua Bell的演奏實況錄影:


布拉姆斯: 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作品77
Brahms : Violin Concerto in D major Op.77
下面是庄司紗矢香(Sayaka Shoji) 的演奏實況錄影:


孟德爾遜:E小調小提琴協奏曲,作品64
Mendelssohn Violin Concerto in E Minor Op.64
下面是Isaac Stern的演奏實況錄音:
Eugene Ormandy指揮Philadelphia Orchestra (1958)


柴可夫斯基: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作品35
Tchaikovsky : Violin Concerto in D major Op.35
下面是庄司紗矢香(Sayaka Shoji) 的演奏實況錄影:


這些協奏曲聽了這麼多年,但是一直沒有機會去現場聆聽過,實在有點遺憾,拜當今網際網路之賜,現在大家可以不花錢、不用出門也可以看得到、聽得到音樂廳的演奏錄影,實在太棒了!

希望各位也和我一樣的享受這些天籟之音!



註:
唸高中的那個年代,國內的資訊缺乏,當時只知道海飛茲(Jascha Heifetz)、曼紐因(Yehudi Menuhin)、史登(Isaac Stern)、法藍雀司卡地(Zino Francescatti)是當代世界四大小提琴家,及至負笈海外期間始慢慢的得知尚有:高中時寶機是我們兄妹大家週末聆聽古典音樂的唯一媒介,而當年唯一的Henryk SzeryngDavid Oistrakh等等大師。

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到下面的網址去聆聽、欣賞這些大師級小提琴家的演奏錄音與錄影:

克萊斯勒(Fritz Kreisler):


海飛茲(Jascha Heifetz):


曼紐因(Yehudi Menuhin):


史登(Isaac Stern):


法藍雀司卡地(Zino Francescatti):


謝林Henryk Szeryng


歐司特拉夫David Oistrakh
David Oistrakh plays Debussy - Clair de lune


2013年3月10日 星期日

Perpetual motion !


Perpetual motion !     (2013.03.05)

二月底看到一則電視新聞報導說:

德國一位八十六歲的老祖母Johanna Quass參加了雙槓(parallel bars)與自由體操(floor exercises)比賽,動作雖然比年輕人遲緩了些,但她身體的柔軟度與體能令人吃驚,絕大多數她那個年紀的人都早已步履蹣跚了,別說做簡單的運動,更遑論作體操運動了。


她年輕時是東德的手球選手,三十歲才開始學習體操運動,對運動選手而言,那算是非常的高齡了,她的祕密是:五十年來從不間斷的練,並且持續的參加比賽,就是這種「永恆運動:perpetual motion」造就了她今日令人驚嘆的體能與柔軟度。

人的身體隨著年歲的增長而逐漸衰退虛弱,這裡頭有兩個非常重要的事實值得注意:
(1) 身體一旦衰退虛弱後,就難以恢復irreversible)到以前的狀況。
   隨便看看你周遭的老人,要他或她的身體恢復到Johanna Quass的狀況,可能嗎?那是千萬做不到的。

(2) 身體衰退虛弱的速度隨著各人的「體質」而異,那是天命,無法改變。
但是,懂得「如何保養」卻可以「減緩」身體衰退虛弱的「速度」。
Johanna Quass奶奶作永恆運動:perpetual motion好好保養」,你的身體就不致於像那些與她同年齡的老人那樣子的老態龍鍾了。

我一直推論認為我們身體的細胞是有「記憶功能」的,如果你天天運動,它們會「記住」你每天所需的能量,並會「記得」按時提供給你,因此之故,你所有的細胞天天都會保持戰備狀態,作為你的後勤補給部隊,就這樣,你的細胞變得很有活力,細胞有活力了,你的身體自然就健康了,天天如此健康,細胞自然就不會有老化的跡象,自然而然,你身體的「柔軟度」與「活力」都能保持住了。

反之,如果你不活動,你的細胞覺得你不需要很多能量,因此也跟著懶得幫你製造,隨之懶惰下來,懶惰的細胞自然沒有活力,沒有活力的細胞,身體怎能不隨之虛弱老化下來呢?老化了的身體當然不可能有「柔軟度」與「活力」了。

因此之故,人的一生當中一定要記得去買一個很重要的「保險」,那就是是「健康險」,有兩種買法:

(1)    向保險公司買:
這是一般人的作法,自己天天作牛作馬、工作得要死,沒時間運動,賺了些錢,寧願把那些血汗錢拿去買保險,有了保險又如何呢?
如果萬一累出病來:理賠的錢用來醫病,不是人財兩失嗎?
如果萬一累死往生:理賠的錢子孫得了,你也沒享受到任何好處呀!
總之,向保險公司買:到頭來是一場空,何苦呢?

(2)    向自己買:
你唯一的投資是你自己的「時間」,每天固定一個小時做運動,只花最少的錢,即可達到健康的目的,有了健康的身體,不必看醫生吃藥,省下的錢,可以自己好好享用,何樂不為呢?
向自己買保險,沒有風險,好處多多,一舉數得。

自然界因為「摩擦力」的存在而使得物體的「永恆運動:perpetual motion」無法永續,而人的「永恆運動:perpetual motion」則因為「惰性」的存在而使人難以持續。

我很早就悟透了這個「永恆運動:perpetual motion」對身體健康的重要性,因此天天運動→出大汗的運動←來保持身體的「活力」與「柔軟度」,即使無法完全達到「永恆運動:perpetual motion」的境界,但是這些年的積極投入,其效果令我個人非常滿意,特此鄭重推薦給各位朋友。

86-year-old gymnast : Johanna Quass


自由體操運動(floor exercises):


活躍老化-貼心芬蘭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HzNY-uAws8 




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

黑→白→黃


黑→白→黃    (2013.01.13~02.25)

很久很久以前旅美期間聽說過一個笑話(故事原創者不詳),話說:

上帝有一天閒著無聊,腦筋一動想要創造人類,於是,手裡頭拿著高嶺土(白色黏土)捏呀捏的,過了一陣子,終於捏出了祂要的模樣,雖然鼻子扁了一些,但是第一次捏陶,還算可以接受,於是就拿到窯子裡去燒,燒呀燒的,時間沒有控制得好,一不小心燒太久而燒焦了,這下子糟糕了!黑黑的人偶,怎麼辦?唔!沒辦法,那只好將就將就了,把他送到非洲的「衣索匹亞、坦桑尼亞、肯亞」一帶去吧!那裡天氣熱,曬「黑」是正常的事,以後應該不致於怪罪到「我頭上來」(祂心理嘀咕著),如此一想,祂心裡就感覺得踏實多了。

休息了一會兒,祂又開始去捏另外一個新的人偶,總算有過一次經驗,於是這次就把造型稍為改了一下,尤其是把鼻子弄挺一些,自己左看看,右看看,越看越滿意,於是就把它放到窯子裡去燒,上一次沒有經驗、時間沒有控制好,燒焦了,有了前車之鑑,於是這一次祂決定把時間減半,眼睛盯著窯子,時間一到,馬上把窯子打開,取出自己的傑作,不看還好,一看之下,還是有些失望,因為時間太短,火候不夠,人偶是白白的,好像是「沒烤熟」似地,這下子又該怎麼辦呢?想了半天,好吧!祂決定把他送到冰天雪地的「高加索」去,那裡白皚皚的白雪與他比較相稱。

有了兩次失敗的經驗,祂想:「Third time’s the charm!於是又動手捏一個
新的人偶,造型上將前兩者中和一下,鼻子不太扁、也不太高,將將好,
這次祂決定用首次四分之三的時間去燒,儘管如此,心裡還是有些忐忑不
安,燒呀燒的,看看時間就要到了,祂在想,是不是要讓它再燒一下下呢?
但是「不行!」的閃念突然喚醒了祂,祂立即把窯子打開,然後瞇著眼睛
拿出人偶,禱告三聲,打開眼睛一看,衝口而出:「Perfect!剛剛好!」得
意之餘,拿在手裡玩賞了好一陣子,最後看了一下地圖,覺得「黃」河流
域一帶沒有非洲那麼熱,也沒有高加索那麼冷,應該蠻適合他,因此就把
他送到那裡去。

註:美國俚語「Third time’s the charm.」相當於英國俚語「Third time lucky., 意思都是說:經過了兩次失敗之後,第三次必然時來運轉、馬到成功。


對!這就是傳說中世界上人類:黑種人、白種人、黃種人的起源!

故事講完了,當然這只是個笑話而已,茶餘飯後幫助消化之談罷了!



記:

(1) 原故事只是單純的上帝造人,因為火候沒有控制好,而創造了人類的三大人種:黑種人、白種人與黃種人,其他的一些情節是筆者根據現代歷史學、人類學與科學知識編織而成,以博讀者莞爾!

(2) 明顯的,故事原創者一定是東方人或老中,因為上帝最滿意的傑作是黃種人。

(3) 考古學家與人類學家近年更倡議說,人類起源於非洲大陸的坦桑尼亞一帶,與此虛擬的故事不謀而合,真巧!

(4) 這個故事的說法,對基本教義份子而言是一種「褻瀆神明blaspheme」之言,一定會遭到神職人員的大加撻伐,尤其是回教的極端份子,隨便一位教長都可以對你發佈格殺勿論的fatwa命令,那就事態嚴重了!

(5) 白種人的英文是white people,白人因自認為源自高加索,因此又稱為Caucasian,即「高加索人」。

(6) 早期歐洲人,尤其美國白人稱黑人為Negro,一直到上個世紀六○年代美國民權運動後,此「帶有歧視性的名詞」才慢慢被black people(黑人,比較沒有歧視意味的字眼)或colored people(有色人種)取代,近幾年更被African American(非洲裔美國人)這種沒有色彩的名詞完全取代。

以前白人歧視黑人,往往以niggerdarkiedarky稱呼之,它們都是非常污辱性質的罵人字眼,目前已比較少人去用或敢用。

早年台灣黑人牙膏以黑人潔白牙齒圖像為商標,恭維之意居多,而其英文商標則用Darkie的字眼,當年鮮有人知道Darkie的負面意涵,一直到幾年前,終於有人認為不妥提出抗議,方才將Darkie改為Darlie

(7) 洋人稱黃種人為yellow race,但是鮮少用yellow people這用語,目前一般以Asian泛指亞洲黃種人,早先也有人用Oriental(東方人)稱呼之,後來有人認為該字仍帶有些誣衊的意涵而避免使用。
  
當年成吉思汗一路攻到歐洲大陸,燒殺擄掠是免不了的,因這歷史情結,歐洲人恨蒙古人入骨,之後甚至在人類學的分類上,汎稱亞洲人為蒙古種Mongoloid,更扯的是,同時也稱患有蒙古症者為Mongoloid,近幾年才將蒙古症改用唐氏症Down’s SyndromeDown Syndrome的名稱,患有唐氏症者不再被稱為帶有歧視意味的蒙古症患者這名稱。

十九世紀末,歐美各國又要中國等亞洲人去當苦力作苦工、當奴工修鐵路,又怕大批的亞洲移民湧入,奪取他們的工作,降低他們的生活水準,乃有「黃禍(Yellow Peril or Yellow Terror)名詞的出現。

凡此種種,與亞洲人、尤其是中國人有關的論述,都冠上「」字,這當然都是一種極端種族歧視的論調。

(8) 皮膚顏色的分類:

      十九世紀時,一位德國教授將人種分類為白種人(泛指歐洲人)、黑種人(泛指非洲人)、黃種人(泛指中國人、蒙古人等)、紅種人(美國印第安人)、棕種人(泛指馬來西亞、印尼人)等五種。

      這種顏色上的分類其實沒有任何科學上的根據與意義,老實說,它反而留下了「落人口實」「帶有種族優越感」或「帶有種族歧視」的爭議。
  
純粹從美術的觀點而論,白色黑色許多不同文化裡頭的象徵意義大致上比較一致,即:
白色乃「純潔」「高貴」的象徵,
黑色乃「齷齪」「邪惡」的象徵。

首先,皮膚的「白」與繪畫顏料的「白」,兩者之間有著很大很大的差距,我無論如何無法將兩者畫上等號。

其次,若歐洲人自以為皮膚很「白」,殊不知,很多黃種人的皮膚(尤其女性)和白種人的皮膚幾乎可以說是一樣的白,怎能獨厚自己呢?這種分類顯然帶有種族優越感的嫌疑。

非洲大陸赤道一帶的人皮膚是比較黝黑,赤道往北或往南的人則相對的沒那麼黑,把非洲人歸類為黑種人,至少還相對的接近事實。

此外,當初那些學者只知道非洲的人皮膚黝黑,其實,印度南部的人與澳洲的原住民,他們的皮膚比有些非洲的黑人還要黑,但是,他們並未被歸類為黑種人。
  
      黃色紅色棕色的象徵意義則隨著文化的不同而異。

各位,有那一個人曾經看過「黃皮膚」的人?
除非那個人患有「黃膽病」,使得皮膚略顯淡黃色之外,根本就沒有黃皮膚的人,因此,把中國人、蒙古人等歸類為黃種人,顯然的帶有種族歧視的意味。當年蒙古人直搗歐洲,燒殺擄掠,歐洲人談虎色變、恨之入骨,是否與此有關呢?不得而知。

美國的原住民印第安人更是歷史上受害最大的族群(註:另文討論)。

哥倫布於一四九三年發現新大陸時,他以為到了「印度」,於是稱當地的原住民為「Indian」即「印度人」,這個錯誤的名詞沿用了數百年之久,一直到近代才將美國原住民改稱為「American Indian」,以示區別。

早年的「Indian」這個英文字,我們中文是翻成「印度人」,是指住在印度的人,但是,後來美國又出現了紅種的「Indian」,總不能稱之為美國印度人,當年不知道是那一位天才翻譯家,靈機一動,將「Indian」音譯為「印第安」人,以示區別,太棒了,真有意思!

還有,印第安人的皮膚那裡是「紅色的」?
記得小時候看西部片時,大家都稱印第安人為「紅人」,但是,無論如何看來看去,就是看不出他們的皮膚有任何「紅色」的樣子,實在是夠納悶的!

      馬來西亞、印尼一帶的人被稱為「棕種人」,他們的皮膚顏色與棕色還算是比較接近,因此這歸類尚稱接近事實。

(9) 皮膚顏色的英文用語:
      白:pale, light, fair   pale有死白的意味, fair有白嫩的意味)
      黑:dark, tanned    dark是指天生的黑,tanned是指曬黑的黑)
  
      她好白唷!
      She is so pale!
  
      她的皮膚好白!
      Her skin is so pale!
  
      她有白皙的皮膚。
      She has pale/light/fair skin.
  
      她跟白雪公主一樣白。
      She is as pale as Snow White.
  
      她是個黑美人。
      She is a dark-skinned beauty.
  
      我是家裡頭唯一皮膚較黑的。
      I am the only one in the family that has darker skin.
  
      印度南方的人和澳洲的原住民都有很黑的皮膚。
      Southern Indians and the native people of Australia all have very dark skin.

  你曬得好黑唷!
       You are really tanned!
  
       大部份的健身運動員都有古銅色的皮膚。
       Most bodybuilders have copper skin t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