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菜單 (2016.08.30~12.31)

從初中開始就熱愛學習英文,但到了高中才開始大量的接觸課外英文讀物,大部份的課外讀物都是自己逛書店時買的,以前放學後,總要先逛完書店才回家,那是一種享受,有時候買到了自己想要的書籍,那真是如獲至寶,說是欣喜若狂,一點也不為過,及至大學,所有的課本都是原文書,因此天天都要和英文為伍,工科的英文書籍比文科的容易唸,因此問題不大,雖然課本都是英文書,自己還是有個老習慣,喜歡到重慶南路逛書店,買自己喜歡的書,當然仍以英文書為主。

從小到大住在家裡,不記得曾經和家人去餐廳吃飯過,外出吃飯時,大家頂多在攤子或麵店吃碗麵之類的,當然,那個年代不光餐廳不多,吃得起的人也不多。

大學畢業時,謝師宴在當時台北最有名的一家餐廳(註一)舉辦,算是第一次大開眼睛、吃了一頓大餐,那天到底吃了些什麼呢?完全不記得了,因為,整個宴會都是人家事先安排好的,我們只是付錢、人到、坐下了大吃大喝,敬一敬酒而已,當然是連「菜單」都沒看到過。

在台灣唸了這麼多年的英文,menu這個字絕對不是課本裡學到的,而是從課外讀物裡學到的,當年只知道menu是「菜單」的意思,但是「menu或菜單」到底長得什麼樣子,莫宰羊。

到美國留學之初,中午幾乎都是吃麥當勞等的速食,省時省錢,而早晚兩餐都是自己煮,鮮少去餐廳吃,還不是為了省錢,畢業上班後才偶而和朋友上館子,上中餐館子,跑堂的會先送上茶水和菜單,上西餐館子,waiter/waitress會先送上ice water and menu,那時才真正第一次看到了menu的真面目。

英文字典裡頭menu這個字,最早的定義只有「菜單」而已(註二),就像許多英文字一樣,隨著時代的進步,其定義也隨之增加。

一九七○年末期到一九八○年代,隨著個人電腦的興起,menu這個字也增加了一個全新的電腦用語的定義(註二:(6)):a list of options available to a user, as displayed on a CRT or other type of screen,即,使用者得以在螢幕上選擇的許多選項的單子,這個定義和「菜」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其意義有別於「菜單」,台灣電腦界乃將之翻為「選單」,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翻譯。

兩年前為了看央視的節目,而在電腦展買了一個電視機上盒,因為使用上的需要,乃不得不上網查資料,因為該機上盒是大陸的產品,因此說明書與資料都要到大陸的網站上去看,那些網站往往都要我在「菜單」上點選…的,第一次在電腦產品上頭的「菜單」點選東西,那種感覺可以說是「非常突兀」,又不是在餐廳用餐,怎麼還有「菜單」讓人家去點選呢?真的是「不搭軋」!


馬雲先生,你曾經是一位英文老師,你也是中國當今科技界的領頭羊,你認為在電腦領域裡:
menu翻成「菜單」使用,合適嗎?
menu翻成「選單」使用,是不是會更為恰當呢?


記得當年,電腦還沒有進入大陸社會之前,只有少數人有機會接觸到computer,那個年代的computer都是所謂的mainframe computer,即大型電腦,他們都稱computer為「計算機」,其主要用途是作科學研究與工程設計上的「計算」之用,因此,當年的computer純粹是個「計算機」,一點都沒錯。

在個人電腦還沒有出現之前,先出現了一個日常生活中非常好用的玩意兒叫作pocket calculator or calculator,一般人也稱之為「計算機」,想當年我在作結構設計時,天天都離不開它,唸大學時,是靠著〔計算尺(slide rule)〕計算,它比起手算或筆算要快,但是,slide rule比起calculator,那可真是小巫見大巫了。

Calculatorcomputer兩者的功能一樣,基本上都是在作「計算」,因此兩者都可以稱作「計算機」,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差別的:calculator只能作簡單的計算,然後顯示出「數字」的結果而已,而computer的功能則更為強大、運算速度更快,其得到與顯示出來的結果往往不只是「數字」而已,還有更人性化的文字說明。

Personal computer出現後,其人機介面更人性化,就好像是個人的得力助手似的,幫我們處理許許多多非常複雜與非常繁雜的事情,顯然的,它的角色有別於一般的calculator,因此不能再賦予一個冷冰冰的「計算機」的科學名詞,因為比起calculator,它算是「有腦筋」可以作「思考判斷」的,有鑑於此,台灣早年在mainframe computer的時代就稱呼computer為「電腦」,及至personal computer的出現,乃順理成章的稱之為「個人電腦」了。

Personal computer在大陸出現之初,大家仍習慣稱computer為「計算機」,許多年後的今天,消費者意識抬頭,不再用硬邦邦的「計算機」稱呼computer,大部份人都已改用「電腦」或「個人電腦」這些與時俱進的名詞了,善哉!善哉!

此外,和computer有關的printer,台灣是用「印表機或列印機」的翻譯,而大陸則是用「打印機」的翻譯,早年有用過printer的人都知道早年的printer都是dot matrix printer,就是用點陣撞針去撞擊色帶,然後「打印出」點陣的文字,因此叫作「打印機」,時至今日, dot matrix printer幾乎已經絕跡了,現代的printer幾乎都是用雷射、激光或噴墨的方式去印文件,絕對不是用「打印」方式去印了,因此應該改用一個更合乎時代的名詞來取代「打印」與「打印機」的用語。

中文從文言文發展到白話文,是一個翻天覆地的轉變,然而白話文的發展與現代化,由於戰亂與政治因素,停滯不前,尤其是現代化、日用詞彙與語彙的缺乏,往往使人在翻譯外國文稿時,捉襟見肘,其結果是,經常翻譯出叫人看了覺得為何如此生澀與生硬的中文。

台灣社會到底和西方世界接軌早了些,因此在現代詞彙與語彙的發展和運用上,取得了一些小成果,幾年前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聽到胡錦濤也在用「粉絲」這個詞彙,今天在新聞節目中也聽到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稱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珍珠港之旅(註三)是在「作秀」,這些都是與時俱進的好事!


註一:
中央酒店是當年台北最有名的一家夜總會餐廳,它是一位同班夏姓同學父親開
的,其父乃當年演藝圈大亨,後來不幸死於一次空難中。

註二:
下面是近數十年英文字典對menu這個字定義的變化與沿革,從最原始的「菜單」,一直到個人電腦出現後而有了「選單」的全新定義。

(1) 1957
A New Comprehensive English-Chinese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
綜合 英華 華英 大辭典
大中國圖書公司出版(台灣)
menu=菜單,餐,飯單

(2) 1959
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 of the American Language
The World Publishing Company出版 (美國)
menu=a detailed list of the foods served at a meal=菜單

(3) 1966
Standard College Dictionary
Funk & Wagnalls出版 (美國)
menu=a bill of fare; also, the dishes included in it=菜單,菜單內的食物

(4) 1980
The World Book Dictionary
World Book-Childcraft International, Inc. 出版(美國)
menu=1. a list of the food served at a meal; bill of fare=菜單
2. the food served=上桌的食物

(5) 1984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牛津高級 英漢 漢英 雙解辭典
臺灣東華書局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台灣)
menu= list of courses at a meal or of dishes available at a restaurant=菜單

(6) 1996
Webster’s Encyclopedic Unabridged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Gramercy Books, a division of Random House Value Publishing, Inc. 出版 (美國)
menu=1. a list of the dishes served at a meal; bill of fare=菜單
      2. the dishes served=上桌的食物
      3. any list or set of items, activities, etc., from which to choose=選單
      4. Computers: a list of options available to a user, as displayed on a CRT or other type of screen=選單

(7) 1999
Concise English-Chinese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
精選 漢英 英漢 詞典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英國,香港,大陸)
menu=菜單


註三:
美國於二次大戰時在日本廣島丟下了第一顆原子彈,歐巴馬於五月二十七日訪問
該地,他是第一位在位美國總統前往悼念亡靈者。
日本於二次大戰時偷襲了美國夏威夷的珍珠港,使得美國不得不捲入了太平洋戰
爭,導致美國最後在廣島丟下了第一顆原子彈,安倍晉三於十二月二十七日訪問
珍珠港,他是第一位造訪該地的日本首相,表面上是悼念亡靈,也隱含著謝罪之

意吧?中國政府認為他是在作秀。


2016年9月17日 星期六

破口琴 (2016.09.17)

小時候住在鄉下,四合院的四周都長滿竹林與樹叢,除了可以遮風擋雨外,也提供了一些自然界源源不絕的綠能乾柴,此外,其間也到處夾雜生長著些野生的果樹如芭樂、木瓜之類的,不時和哥哥或妹妹們四處尋找成熟可以吃的果子解解饞,住家附近還有一條小溪經過與幾個灌溉農田的池塘,有時候會去釣釣魚,還跟鄰居學會用「魚藤汁」把溪裡的魚迷昏來捕魚,夏天時,有時瞞著媽媽,偷偷的扛著家裡的木梯子當作支撐的漂浮物去學游泳,回家後被發現,往往得把皮繃緊,等著挨罵與挨打,雖然如此,這些可以說是我一生當中真正的與大自然生活在一起、最接近大自然的一段美好時光。

那個年頭,小孩子那裡來玩具玩,我們當年都是自己動手DIY作竹蜻蜓、笛子、彈弓、踩高蹺等等玩具,DIY雖然是現代才有的名詞,但是我們那個時代早就懂得自己DIY了!

在那個物資貧乏的年代,我們學會自得其樂,記得那時還沒唸書,常常趁父母不在時,翻箱倒篋的尋寶,有一天就在這種情形下,意外的在抽屜裡找到了一把舊口琴,當下就拿起來亂吹一番,有幾個孔的簧片壞了,吹不出聲音來,反正當時什麼曲子都不會,只是吹著好玩而已,好像是上了初中才買了一把新口琴,之後的歲月裡,我和哥哥就這樣子自己慢慢學會吹奏一些曲子,還學會了打拍子的技巧,我比哥哥先學會,但他後來比我吹得好。

口琴是我小時候最早學會的樂器,後來去新竹唸竹師附小時,居然發現學校裡有口琴隊,好是親切,很可惜當年沒機會加入,但在那裡唸書,因為高梓校長的留美背景(註一),學校的教學與生活教育都算是最先進的,我非常幸運能夠得到了最全面的美式教育,雖然未能參加口琴隊,但在學校裡的經年累月的耳聞目染,卻養成了我日後對古典音樂的熱愛,終身不渝。

記得是初中以後,週末兄弟姐妹大家圍著收音機,一面聽古典音樂廣播,一面作功課,蠻享受的,後來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特別喜歡聽歌劇的節目,尤其是聽到如蝴蝶夫人、卡門等著名的歌劇時,真可以說是如癡如醉的,有時候媽媽忙不過來,大聲喊要我們去幫忙,而我們的屁股卻有如黏在椅子上似的,動也不動,她就會大聲的叫說:「那歌聲有什麼好聽,它就像一隻割喉宰殺後的雞,奄奄一息、垂死掙扎時的叫聲一般,…」,大家可能沒有在過年過節時幫媽媽殺雞、殺鴨的經驗,無法意會女高音尖聲唱歌與雞隻垂死掙扎的尖叫聲的異曲同工的情境,現在回想起來,真是非常對不起媽媽的苦心。


到了高中,看到一位同班同學帶著小提琴上學,真是羨慕極了,到了大學,在一次偶然機會中聽到了法國長笛音樂家Jean-Pierre Rampal的演奏,真是太美了,當時又有一股衝動想學長笛(flute),但是,那個年代的小提琴與長笛不是一般人可以買得起的樂器,更不用談老師與學費的問題了,我的口琴之外的樂器情結可以說到此告終了。

最近一位口琴大師Toots Thielemans辭世,情不自禁的把我留美當學生時買的口琴拿出來撫摸一番,順便聽了一下他的演奏錄音,除了緬懷這位大師的技藝,也緬懷自己小時候的一份珍貴記憶。


註一:高梓校長當年是全國中小學唯一的留美校長,她的夫婿郝更生是當年中華民國奧林匹克主任委員會,他們兩人都是留美學體育教育的教育家。


下面是口琴大師Toots Thielemans的演奏錄音欣賞:


     (1) Midnight Cowboy Theme
     Live at the Boston Pops with John Williams

(2) Sesame Street Original Closing Theme

(3) Autumn Leaves - TootsThielemans & Kenny Werner


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

里約熱內盧奧運雜感 (2016.08.25)

里約奧運(Rio 2016 Olympics)終於結束了!

享受了兩個多星期的世界級運動員四年一度的彼此競技,真是太難得了!

雖然忙,但每天都要花好幾個小時靜坐電視機前觀賞,到末了,我真正念念不忘的比賽只有下面二者:

其一是:牙買加的閃電俠Usain Bolt的百米短跑、二百米短跑與4x100m接力賽。
                這位身高一米九十五的短跑奇才,連三屆奧運都拿下了這三項的金牌, 真正可以說
                                是前 無古人,後無來者?也許要五十或百年之後吧!

                他的起跑往往不是最快的,但是他總能夠後來居上,最屌的事莫過於,
他在趕過別人之後,就「慢了下來」,然後左顧右盼,看有沒有人趕上
來!
                一般選手都會拼老命衝刺到終點線,他卻游刃有餘,不慌不忙,從未見
過這種賽跑選手!

                真是太屌了!

       
其二是:男子羽毛球單打四強賽,中國的林丹對上馬來西亞的李宗偉,前者擁有
20082012兩屆奧運金牌,後者則是他的手下敗將、兩屆奧運銀牌得
主,二位都是過去十年來最偉大的羽毛球高手之一,其功力自不在話
下。

                第一盤林丹氣勢如虹,輕易的拿下勝利,但,第二盤林丹卻如洩了氣的
氣球,反而被李宗偉趕過,進入了第三盤的決勝盤,這才是龍爭虎鬥的
開始。

                 這時兩人都使出了渾身解數的招式拼鬥:鬥智、鬥球技、鬥體力、鬥毅
力,高潮迭起,扣人心弦,看似不可能打得到或救得到的球,都一一被
打回去或救回去,你來我往,你贏一分,我贏一分,如此拉鋸戰到最後
一刻始分出勝負。

                這雖然不是金牌戰,但它卻是我看過最緊張刺激、最高超、最令人難以
忘懷的一場羽毛球比賽,也可以說是兩位老將的告別之作。

賽前,巴西政局動盪,經濟蕭條,治安敗壞,搶案頻傳,很多政府員工如警察、教師等都被欠薪數個月,場館工程進度大幅落後,水上運動的水質嚴重污染,再加上恐攻的威脅,外界都不看好這場體育盛事能否順利登場。

賽後,在閉幕典禮中,色彩繽紛的舞蹈,樂音繚繞的氣氛,在空中飛舞、五彩繽紛的煙火,這是巴西獻給世人的嘉年華盛會,大家在歡樂中終於可以暫時忘卻過去一段時間的種種紛擾、批評與擔憂。

一般人對巴西的印象莫過於下面的數種面相:
(1) 一年一度嘉年華會的森巴舞與熱情的森巴舞女郎;
(2) 里約熱內盧Copacabana Beach的海灘比基尼女郎;
(3) 輕柔、令人心曠神怡的Bossa Nova音樂(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AT2oeaR3yk)
(4) 當然還有:生活在足球中的巴西人,雖然有巴西球王比利的加持,但巴西足球隊「從未」贏過奧運金牌,這次方才如願以償。

在閉幕典禮中,我聽到了一段熟悉的音樂,那就是Villa-Lobos Bachianas Brasileiras No. 5,這是一首我極其喜歡的巴西音樂家Villa-Lobos的作品。

我很早以前買過一張黑膠唱片,但自從音樂數位化後就難得拿出來聆聽了,多虧網路的發達,現在什麼都不用買就可以聽得到,下面是我挑出的四個版本與大家分享。

(1) 這是著名紐西蘭女高音Kiri te Kanawa詮釋的版本:
(2) 這是著名美國女高音Kathleen Battle詮釋的版本:
(3) 這是著名波多黎各女高音Ana Maria Martinez詮釋的版本:
(3) 這是著名美國民歌手JOAN BAEZ詮釋的版本:


短短十六日的嘉年華似的慶祝,帶給了巴西人暫時的麻醉、瘋狂與快樂,第二天醒來了,又要重新面對往日的種種問題:政治、經濟、治安、貪污……

因為奧運的關係,許多國際媒體都對巴西有更深入的報導,其中之一的題目就是favela,即里約熱內盧聞名的貧民窟,它甚至成為了觀光景點。

巴西是一個幅員遼闊、自然資源非常豐富的國家,怎麼會落得如此的貧民窟林立呢?

有關favela的社會問題,上網就可以看到許許多多的報導,我比較關心的是造成favela的歷史問題。

話說:自從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之後,歐洲白人到了「新大陸」,還以為到了「印度」,因此誤稱當地的「原住民」為「Indian」即「印度人」。

整個印度半島被英國人殖民統治了一百三十年(1820~1950),二戰後被分割成印度與巴基斯坦兩個獨立國家,雖然仍是因為複雜的宗教、文化、語言等因素,長年的處於戰亂、貧窮之中。

雖然如此,這些真正的「印度人」比起當年被誤認為「印度人」的「美洲紅人」即「印第安人」還要幸運得多,至少他們擁有自己的國家,而,那些倒霉的「印第安人」,幾乎被趕盡殺絕,最後淪落到沙漠中的「印第安人保留區(Indian Reservations)」,不但土地被搶走了,更別談擁有自己的國家了。

以前小時候看西部片電影,看到白人拿著槍把印第安人打得唏哩嘩啦時,觀眾們往往都尖聲尖叫、拍掌叫好,「好人」打敗了「壞人」,理所當然地感到「爽」,殊不知,我們是如何的無知呀!

直到出國留學,慢慢的聽多了、看多了、學多了,方知那些印第安人其實是「受害者」,白人是「加害者」,當年我們幫白人喊打是多麼荒謬無知的事情呀!
印第安人住在沙漠中的印第安保留區,生活得很嘔,因此吸毒、酗酒、自殺乃是常事,多麼淒慘呀!

但,還有一批人比他們更慘!

那就是「黑暗大陸」的非洲黑人了!

台灣經濟起飛之後,衍生出一個從來沒有過的問題:勞工缺乏,為了滿足企業的需要,乃有引進外勞的政策,這些外勞都得到法律的保障,這是現代社會的作法。

當年歐洲白人發現了新大陸,那裡地廣人稀,望眼看去,除了少數的印第安人,別無他人,土地,要多少,有多少,簡直可以說任你圈地為王。

在那千萬里之遙的他鄉建立新家園,靠白人自己幹伙去生產過日子,那還是挺容易的。

但,問題來了!

日子過得好,野心也越來越大,如何能夠在那龐大的土地上生產出更多的東西回銷到「舊大陸」去賺錢呢?

要實現那夢想,缺的是勞力,而當地的印第安人,有自己獨特的文化,而且驍勇善戰,要把他們當奴工利用,談何容易?

那些歐洲人在發現新大陸之前,早就去過了非洲,不過那裡不但天氣炎熱潮濕,而且到處都是猛禽野獸,因此不但不適宜居住,更不用談土地開發與生產了。

但是非洲那裡有很多單純、年輕的黑人原住民,當年不知道誰是「始作俑者」,把腦筋動到那些可憐的非洲黑人身上!

就這樣,那些殖民主義者,說好聽些是以半騙的方式、說不好聽些是純粹綁架的方式,把他們一船一船偷偷的載運到天涯海角的美洲各地,真是情何以堪呀!

在那五百多年裡,有四百多萬非洲黑人成了北美的黑奴,在南美,單單巴西就有五百五十萬之多的黑奴!

葡萄牙人是歷史上最大的人口販子,其次是英國人、西班牙人、法國人、荷蘭人、丹麥人。

看看當今歐美各國,天天舉著道德至上的大旗(holding the moral high ground)高喊「Human Rights人權」「Stop Human Trafficking阻止人口販賣」,說得理直氣壯,臉不紅氣不喘,那是多麼的諷刺的事呀!

當年,那些航海家得到皇室的贊助,他們許以黃金作為回報,他們也得到教宗的祝福,因為他們許以為教會感召更多的子民納入教會的門下。

就這樣子,那些航海家與殖民主義者扮演了「黑臉」的角色,搶劫、燒殺、擄掠,無所不為,至今仍然過著上層社會的生活;

而同行的宗教家則扮演了「白臉」的角色,隨之而來,裝出一副悲天憫人、慈善家的臉色,說要拯救那些受害者,使他們得以上天堂,每天仍然幹著買空賣空的玩意兒。

他沒兩者狼狽為奸,上演了一齣一齣的歷史鬧劇。

看看五百多年後的今天,那些美洲大陸黑人的後代,他們仍然是社會最底層的社會邊緣人。

那些扮黑臉「欺負他們」的人實在可惡,使得他們家破人亡,還一輩子過著奴隸的生活,永無翻身之日。

而那些扮白臉「欺騙他們」的人則更為可惡,以為跟著他們走就可以脫離苦海,使他們仍然生活在人間地獄裡,殊不知,上天堂只不過是買空賣空的花招罷了!


因此,favela的問題乃是歐美白人主宰世界五百多年,殘害人權所遺留下來的一個小小的歷史見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