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黃 (2013.01.13~02.25)
很久很久以前旅美期間聽說過一個笑話(故事原創者不詳),話說:
上帝有一天閒著無聊,腦筋一動想要創造人類,於是,手裡頭拿著高嶺土(白色黏土)捏呀捏的,過了一陣子,終於捏出了祂要的模樣,雖然鼻子扁了一些,但是第一次捏陶,還算可以接受,於是就拿到窯子裡去燒,燒呀燒的,時間沒有控制得好,一不小心燒太久而燒焦了,這下子糟糕了!黑黑的人偶,怎麼辦?唔!沒辦法,那只好將就將就了,把他送到非洲的「衣索匹亞、坦桑尼亞、肯亞」一帶去吧!那裡天氣熱,曬「黑」是正常的事,以後應該不致於怪罪到「我頭上來」(祂心理嘀咕著),如此一想,祂心裡就感覺得踏實多了。
休息了一會兒,祂又開始去捏另外一個新的人偶,總算有過一次經驗,於是這次就把造型稍為改了一下,尤其是把鼻子弄挺一些,自己左看看,右看看,越看越滿意,於是就把它放到窯子裡去燒,上一次沒有經驗、時間沒有控制好,燒焦了,有了前車之鑑,於是這一次祂決定把時間減半,眼睛盯著窯子,時間一到,馬上把窯子打開,取出自己的傑作,不看還好,一看之下,還是有些失望,因為時間太短,火候不夠,人偶是白白的,好像是「沒烤熟」似地,這下子又該怎麼辦呢?想了半天,好吧!祂決定把他送到冰天雪地的「高加索」去,那裡白皚皚的白雪與他比較相稱。
有了兩次失敗的經驗,祂想:「Third time’s the charm!」於是又動手捏一個
新的人偶,造型上將前兩者中和一下,鼻子不太扁、也不太高,將將好,
這次祂決定用首次四分之三的時間去燒,儘管如此,心裡還是有些忐忑不
安,燒呀燒的,看看時間就要到了,祂在想,是不是要讓它再燒一下下呢?
但是「不行!」的閃念突然喚醒了祂,祂立即把窯子打開,然後瞇著眼睛
拿出人偶,禱告三聲,打開眼睛一看,衝口而出:「Perfect!剛剛好!」得
意之餘,拿在手裡玩賞了好一陣子,最後看了一下地圖,覺得「黃」河流
域一帶沒有非洲那麼熱,也沒有高加索那麼冷,應該蠻適合他,因此就把
他送到那裡去。
註:美國俚語「Third time’s the charm.」相當於英國俚語「Third time lucky.」, 意思都是說:經過了兩次失敗之後,第三次必然時來運轉、馬到成功。
對!這就是傳說中世界上人類:黑種人、白種人、黃種人的起源!
故事講完了,當然這只是個笑話而已,茶餘飯後幫助消化之談罷了!
後 記:
(1) 原故事只是單純的上帝造人,因為火候沒有控制好,而創造了人類的三大人種:黑種人、白種人與黃種人,其他的一些情節是筆者根據現代歷史學、人類學與科學知識編織而成,以博讀者莞爾!
(2) 明顯的,故事原創者一定是東方人或老中,因為上帝最滿意的傑作是黃種人。
(3) 考古學家與人類學家近年更倡議說,人類起源於非洲大陸的坦桑尼亞一帶,與此虛擬的故事不謀而合,真巧!
(4) 這個故事的說法,對基本教義份子而言是一種「褻瀆神明blaspheme」之言,一定會遭到神職人員的大加撻伐,尤其是回教的極端份子,隨便一位教長都可以對你發佈格殺勿論的fatwa命令,那就事態嚴重了!
(5) 白種人的英文是white people,白人因自認為源自高加索,因此又稱為Caucasian,即「高加索人」。
(6) 早期歐洲人,尤其美國白人稱黑人為Negro,一直到上個世紀六○年代美國民權運動後,此「帶有歧視性的名詞」才慢慢被black people(黑人,比較沒有歧視意味的字眼)或colored people(有色人種)取代,近幾年更被African American(非洲裔美國人)這種沒有色彩的名詞完全取代。
以前白人歧視黑人,往往以nigger或darkie或darky稱呼之,它們都是非常污辱性質的罵人字眼,目前已比較少人去用或敢用。
早年台灣黑人牙膏以黑人潔白牙齒圖像為商標,恭維之意居多,而其英文商標則用Darkie的字眼,當年鮮有人知道Darkie的負面意涵,一直到幾年前,終於有人認為不妥提出抗議,方才將Darkie改為Darlie。
(7) 洋人稱黃種人為yellow race,但是鮮少用yellow people這用語,目前一般以Asian泛指亞洲黃種人,早先也有人用Oriental(東方人)稱呼之,後來有人認為該字仍帶有些誣衊的意涵而避免使用。
當年成吉思汗一路攻到歐洲大陸,燒殺擄掠是免不了的,因這歷史情結,歐洲人恨蒙古人入骨,之後甚至在人類學的分類上,汎稱亞洲人為蒙古種Mongoloid,更扯的是,同時也稱患有蒙古症者為Mongoloid,近幾年才將蒙古症改用唐氏症Down’s Syndrome或Down Syndrome的名稱,患有唐氏症者不再被稱為帶有歧視意味的蒙古症患者這名稱。
十九世紀末,歐美各國又要中國等亞洲人去當苦力作苦工、當奴工修鐵路,又怕大批的亞洲移民湧入,奪取他們的工作,降低他們的生活水準,乃有「黃禍」(Yellow Peril or Yellow Terror)名詞的出現。
凡此種種,與亞洲人、尤其是中國人有關的論述,都冠上「黃」字,這當然都是一種極端種族歧視的論調。
(8) 皮膚顏色的分類:
十九世紀時,一位德國教授將人種分類為白種人(泛指歐洲人)、黑種人(泛指非洲人)、黃種人(泛指中國人、蒙古人等)、紅種人(美國印第安人)、棕種人(泛指馬來西亞、印尼人)等五種。
這種顏色上的分類其實沒有任何科學上的根據與意義,老實說,它反而留下了「落人口實」「帶有種族優越感」或「帶有種族歧視」的爭議。
純粹從美術的觀點而論,白色與黑色在許多不同文化裡頭的象徵意義大致上比較一致,即:
白色乃「純潔」「高貴」的象徵,
黑色乃「齷齪」「邪惡」的象徵。
白色乃「純潔」「高貴」的象徵,
黑色乃「齷齪」「邪惡」的象徵。
首先,皮膚的「白」與繪畫顏料的「白」,兩者之間有著很大很大的差距,我無論如何無法將兩者畫上等號。
其次,若歐洲人自以為皮膚很「白」,殊不知,很多黃種人的皮膚(尤其女性)和白種人的皮膚幾乎可以說是一樣的白,怎能獨厚自己呢?這種分類顯然帶有種族優越感的嫌疑。
非洲大陸赤道一帶的人皮膚是比較黝黑,赤道往北或往南的人則相對的沒那麼黑,把非洲人歸類為黑種人,至少還相對的接近事實。
此外,當初那些學者只知道非洲的人皮膚黝黑,其實,印度南部的人與澳洲的原住民,他們的皮膚比有些非洲的黑人還要黑,但是,他們並未被歸類為黑種人。
黃色、紅色與棕色的象徵意義則隨著文化的不同而異。
各位,有那一個人曾經看過「黃皮膚」的人?
除非那個人患有「黃膽病」,使得皮膚略顯淡黃色之外,根本就沒有黃皮膚的人,因此,把中國人、蒙古人等歸類為黃種人,顯然的帶有種族歧視的意味。當年蒙古人直搗歐洲,燒殺擄掠,歐洲人談虎色變、恨之入骨,是否與此有關呢?不得而知。
美國的原住民印第安人更是歷史上受害最大的族群(註:另文討論)。
哥倫布於一四九三年發現新大陸時,他以為到了「印度」,於是稱當地的原住民為「Indian」即「印度人」,這個錯誤的名詞沿用了數百年之久,一直到近代才將美國原住民改稱為「American Indian」,以示區別。
早年的「Indian」這個英文字,我們中文是翻成「印度人」,是指住在印度的人,但是,後來美國又出現了紅種的「Indian」,總不能稱之為美國印度人,當年不知道是那一位天才翻譯家,靈機一動,將「Indian」音譯為「印第安」人,以示區別,太棒了,真有意思!
還有,印第安人的皮膚那裡是「紅色的」?
記得小時候看西部片時,大家都稱印第安人為「紅人」,但是,無論如何看來看去,就是看不出他們的皮膚有任何「紅色」的樣子,實在是夠納悶的!
馬來西亞、印尼一帶的人被稱為「棕種人」,他們的皮膚顏色與棕色還算是比較接近,因此這歸類尚稱接近事實。
(9) 皮膚顏色的英文用語:
白:pale, light, fair (pale有死白的意味, fair有白嫩的意味)
黑:dark, tanned (dark是指天生的黑,tanned是指曬黑的黑)
她好白唷!
She is so pale!
她的皮膚好白!
Her skin is so pale!
她有白皙的皮膚。
She has pale/light/fair skin.
她跟白雪公主一樣白。
She is as pale as Snow White.
她是個黑美人。
She is a dark-skinned beauty.
我是家裡頭唯一皮膚較黑的。
I am the only one in the family that has
darker skin.
印度南方的人和澳洲的原住民都有很黑的皮膚。
Southern Indians and the native people of Australia all have very dark
skin.
你曬得好黑唷!
You are really tanned!
大部份的健身運動員都有古銅色的皮膚。
Most bodybuilders have copper skin 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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