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

○歲到一○○歲都適用!


○歲到一○○歲都適用!     (09.30.2012)

台北愛樂電台是我平常喜歡收聽的古典音樂電台,有些節目製作得很用心、蠻不錯的!

但是,也有些我不喜歡的東西,尤其下面二者:

(1) 節目裡有很多預錄的音樂常識介紹,同樣的東西,有時候一天要聽好幾次,經年累月下來,不知道重複聽了多少次,煩死了!
希望他們能夠多製作些類似的小單元,盡量減少同一天內重複播放的機率。

(2) 廣播電台或電視台廣告是免不了的,看電視時可以隨時用遙控轉台,以避開不喜歡的廣告,但是,聽廣播,就沒有那麼方便了。
   最令我難以忍受的是那些「耍嘴皮、耍文字遊戲的廣告」,他們為了推銷一個產品,往往口無遮攔、說得天花亂墜的,混淆視聽。

舉個例子來說,他們常常喜歡說「某某產品」「○歲到一○○歲都適用」!
○歲表示根本不存在的生命,什麼東西能夠適用在他們身上?
一○○歲的人幾乎都已經「耳不聰目不明」甚或「神智不清」了,真的連他們都適用嗎?

寫廣告詞為什麼不能夠多用點常識?

寫廣告詞為什麼一定要「過度的誇大其詞」呢?

價值觀的扭曲,莫此為甚!

今天開車時又聽到兩則「很沒常識、很沒水準、很沒品味」的廣告!

一則是建設公司建案的廣告,他們把「建築大師」達文西拿出來作廣告,大家都知道達文西是舉世聞名的大畫家,以「夢娜麗莎」與「最後的晚餐」兩幅畫最為人知,他頂多只對一座小橋樑的設計有些微的著墨而已,沒有什麼傳世的建築作品,因此根本就談不上是一位「建築大師」,何必不知所云、自抬身價呢?

另一則是汽車進口商的廣告,因為近日為了進口福特Mustang跑車打廣告,乃稱該型跑車是已故電影明星「詹姆士迪恩(James Dean:1931-1955)」當年的最愛,簡直是瞎說、胡扯、莫名其妙,詹姆士迪恩一九五五年車禍去逝,而福特的Mustang跑車則是一九六四年才問世,真是鬼打架、說謊不打草稿!我有幸留美時在佛羅里達州工作的第一年買下了一部嶄新的一九六八年份的Mustang野馬跑車,實現了很多人夢寐以求的美國夢,因此對Mustang知之甚詳!

民主政治的核心即「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三權分立的制度,近年由於媒體的發達,往往對「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產生了監督的作用,此「媒體監督權」乃儼然成了所謂的「第四權」。

誠然,媒體監督權是一個很好的概念,孰不知此「媒體」乃持有兩面刃、可以載舟可以覆舟的怪獸。

當媒體不會自律、也沒人管得住時,它就變成了「媒體怪獸」,說白些,也就是俗稱的「文化流氓」「無冕王」,它戴著假面具到處橫行,媒體亂象油然而生,其對社會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與傷害,不一而足、罄竹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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